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团员入党推荐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团员青年思想觉悟和对党的认识,规范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的工作,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团委决定在学院内开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加强学院党建工作,巩固和发展党在学院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加强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荐工作的开展,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吸引更多的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二、推荐对象的条件 (一)推荐对象 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 (二)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宗教信仰,能自觉学习党章、党的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学院的发展,政治思想素质好,能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2、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要求学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偶数学期为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含50%),德育良好及以上,无补考课程,无旷课(含新生晚自习)、旷操等记录。其中2013级新生班由各班民主推荐产生。 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能积极主动配合班主任、班委工作。 三、推荐程序及推荐比例 1、团支部根据推荐对象条件酝酿提名,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召开班级团员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推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为班级团员数的15%。各团支部确定名单后,报学院分团委审查,经学校团委审批后,方可成为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 2、各学生组织(分团委、学生会、“三自”委员会、阳光分会、心理委员会等)可以作为单独推优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或表现优异的团员青年进行推荐,但推荐人选必须符合推优条件;推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生组织人数的10%。 四、相关工作要求 1、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评议和推荐等各项工作。分团委组织部将对各团支部的推优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各团支部要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推荐工作,介绍推荐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培养工作。 3、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认真填写《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支部∕学生组织团员推优名单上报表》,书面稿(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后,于2013年10月23日17:00前上报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学生宿舍E幢1楼架空层004房间),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xx班级团内推优名单)发至hkftwzzb@163.com。 4、各团支部、学生组织上报推荐名单后,学院分团委将对名单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于学院网站、4S平台、学院公告栏等,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即为本学期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的自我介绍)(一律用黑色水笔或钢笔,附件材料统一用海院信纸),一式两份,并签署团支部意见。 4、联系人:分团委组织部 杨洋670766,孟红641070 (为方便起见,每个年级设专人联系,2013级联系人:周同学641709,胡同学660544;2012级联系人:张同学651229,邹同学680575;2011级联系人:曹同学660249;2010级联系人:张同学652022。)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