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是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在确保招生的公平性、科学性和安全性基础上,结合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复试形式
2023年我院各招生专业及学位点方向的复试工作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复试过程中采用复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三、复试工作组织保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二)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我院各专业分数线,具体如下:
海洋生物学(070703)学术型硕士分数线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79分,单科(满分=100分)38分,单科(满分>100分)57分。
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专业型硕士分数线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3分,单科(满分>100分)50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依据学校及学院总体安排、生源组织情况而定。
复试地点:依据学校及学院总体安排、生源组织情况而定。
复试小组提前确定复试时间及具体方案,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考生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利用ChatGPT作弊。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及成绩表(盖章)。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4.复试考生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原复试阶段进行的线下专业课测试调整为复试过程中以口头测试方式完成。
(五)复试工作要求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复试环节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测试、专业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四个模块。
2.复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科研和学术能力及创新精神。包括但不限于: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外语能力测试是必测项目,由各学科专业(领域)牵头学院组织实施;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复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复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存(交接时核对材料完整性),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5.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如果同一方向设多个平行复试组,提前对评分标准进行统一,避免不同平行组之间标准不一致。
6.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环节中复试小组秘书对复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复试纪律。复试专家注意仪容仪表及提问的严肃性,相关录音录像和复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3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剂系统考生信息,首先依据考生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的吻合程度,其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考生统考英语成绩以及考生科研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果等综合筛选,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由招生办公室发放复试通知。
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做以下规定:
(1)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调剂考生,根据其本科毕业专业背景,优先接受本科专业与调剂报考专业相符的考生。
(2)在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前提下,对符合专业背景考生的调剂申请进行遴选,以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在初试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考研英语成绩、有发表科技论文、有获得学科竞赛奖项等重要业绩的考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专业优先度要求如下:
申请调剂海洋生物学专业方向要求: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为海洋科学(海洋生物学方向)、生物信息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考生。
申请调剂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方向要求: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为食品、生物、化学等专业考生。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4.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批次对调剂系统的考生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和归类排序,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调剂考生排序,并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送复试通知。
5.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考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6.复试工作环节及要求同第一志愿考生。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咨询服务
1.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方向负责人开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 专业课测试成绩×30% 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按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计考试初试成绩、复试小组上报的考试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当天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院应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本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学院需建立和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复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院纪检部门和负责同志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由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八)学院应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工作,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学位点各方向应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安全保障。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九)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学院需向所有考生公布考生咨询电话或其他咨询联系方式,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保证畅通。
学院海洋生物学专业招生电话:0580-2261531
学院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招生电话:0580-2554038
学院申诉电话:0580-2064849
九、其他
1.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3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浙江海洋大学比萨海洋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