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质量,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去年学院探索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心议题”之后,今年3月,学院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中心议题”制度的通知》(浙海大海科党〔2023〕4号),在各党支部全面推行理论学习“中心议题”模式。

学院党委要求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理论学习中,在完成“第一议题”和规定内容学习的同时,每次确定“1 1”“中心议题”,其中1个理论议题、1个业务议题,并确定2名左右中心发言对象,开展专题学习、深度学习和研讨式学习。学生支部结合实际,将考研考公、就业创业、学科竞赛、论文起草等纳入学习、讨论的议题,以此促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学生学业等相融合,更好地以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学生成长。

今年4月,学院又专门下发了《2023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梳理提出了16项“中心议题”作为参考学习内容,确保“中心议题”学习有序开展、取得实效。